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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度)
时间:2022-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我院在旗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党建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地区发展大局

1、提升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汲取强大前进力量。把坚定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最直接体现。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好“两个维护”。

2、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151件223人,依法批准逮捕114件168人,不批准逮捕36件5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2件416人,提起公诉256件371人;积极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起公诉案件中适用73件96人,刑事抗诉1件。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3件。

3、不断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工作按照自治区院提出的“更加实”为总要求,结合市院公益诉讼工作要点,以个个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担当,扎实推进。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0件,立案4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一是继续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在餐饮具集中消毒行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过程中,对阿鲁科尔沁旗同心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存在检测不规范、设备不齐备、制度不健全、环境不整洁等问题向阿旗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现同心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已整改完毕。二是迅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针对去年网络餐饮平台未公示两证及托管班无证经营情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2份诉前检察建议。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的7件案件中,4件已收回土地出让金560.74万元,3件解除合同。非法开采山皮石案件1件、矿山越界开采案件1件,经“回头看”已全部整改完毕。三是积极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共发现在河道内非法采砂案件线索11件,立案9件,向旗自然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向旗公安局移送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线索1件、向旗森林公安局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线索6件。旗公安局已经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立案侦查4件,其中2件已向本院提请逮捕后被本院依法批准逮捕。一处采砂点的砂坑正在进行回填,其余案件各相关单位正在依法办理中。四是在对全旗未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的个人和单位排查。行动中发现,2015年以来我旗有24家建设单位存在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行为,致使国有财产流失。向阿旗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涉及追缴金额151.97万元。五是广泛宣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的知晓度和拓展民事行政监督案件的来源。受理民事案件13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4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7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监察委移送立案审查民事监督案件线索52件,审结21件,其余案件现正在办理中。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惩并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今年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4件15人,批准逮捕1件7人;提前介入3件,并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恶犯罪案件4件31人,经审查,其中构成涉恶犯罪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件16人。移送涉伞线索1件。

5、组建独立未检办案组,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9年,未检部门共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14人,批准逮捕5件10人。审查起诉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件15人,对涉嫌盗窃罪的未成年人作出相对不起诉1件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下达检察建议书1份。为7名涉案未成年提供法律援助,委托阿鲁科尔沁旗司法局对4名涉案未成年做了社会调查,训诫教育2件4人。全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自4月份至今,共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进社区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9场次,发放宣传册3314册。

6、全面树立核心数据意识,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在检察工作中的导向作用,推动检察工作更加科学、高效开展。为进一步提高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研判参考水平,促进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反应检察业务条线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所办案件质量,我院定期召开核心业务数据通报会,梳理主要业务开展情况,研判各项数据指标,在提升核心业务数据和重点工作上下功夫。

7、不断加强检务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基础类应用建设,以“两网”、“两微一端”建设为主,全力打造“互联、互通、共享”的文化建设平台。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为5个部并下设1个司法警察大队。二批员额入额工作和聘用制书记员过渡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顺畅完成。现我院有13名员额检察官,检力资源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顺畅,主责主业得到加强,检察官主体地位得以突出,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8、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脱贫攻坚。组建扶贫工作小组针对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引导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加入到村级公益性岗位,组织干警开展献爱心扶贫,在罕苏木苏木胡斯图包勒格嘎查集资建设爱心超市一处。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救助总金额9万元。

   (二)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落实党建责任。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上级巡察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并结合本院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设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对巡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到人,切实将整改工作做到实处。二是明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抓党建工作责任。党组成员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习总书记反“四风”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内容明确、责任具体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建目标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廉政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变硬变实。坚持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党建工作纳入各部门日常管理考核内容。三是全面筑牢意识形态阵地。认真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责、确责、考责,强化监督检查,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效应。院党组与支部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正确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不懈地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把握思想建设,牢记党的宗旨。一是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做了精心安排。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党建引领,继续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结合旗委党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广泛开展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选派工作水平高和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精准扶贫。组织在职党员与天硕社区开展党务工作手拉手结对共建,引领党员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营造了资源共享、相互支持的良好党建工作氛围。

3、强化组织建设,筑牢党建基础。一是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工作,配备专职党建工作人员,以全面建设党员活动室并发挥其功能效应为依托,打造红色党建“根据地”。强调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安排领导班子讲专题党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集中学习等党建活动。在开展特色主题党日活动方面,组织开展了“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贫困户、参观革命历史纪念基地、知识测试、“不忘初心、助力脱贫”入嘎查送温暖、观看廉政系列微电影等活动,使全院干警的党性得到进一步净化,工作动力和革命斗志得到进一步激励。二是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党建工作者积极参加旗委党务人员学习培训班,切实提升党建工作人员执行、落实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全力打造阿旗检察精神,建设特色廊道文化,充分展现检察人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支部建设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4、注重素质培养,争做合格党员。一是从细节做起,从基本抓起,对院内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履行承诺、发挥作用进行全程记实监督,准确掌握党员日常表现,严格规范党员行为。二是坚持党务公开制度,透明党务工作运行,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守“八小时外”纪律,教育党员时刻牢记共产党人廉洁朴素本色,身先士卒带动全院干警共同营造恪守纪律底线。四是“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平台,着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干警参加培训与技能竞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提升队伍专业素质。

5、恪守纪律建设,形成常态机制。一是制定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从党员自身做起,从环节上抓起,杜绝“四风”,对干警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工作,重点从党员思想动态切入,系统化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检察队伍。二是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分解和考核,将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建设,对重点节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常抓、抓长、抓细。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正确看待检察各项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真检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开展与全旗工作大局的融合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依然存在就案办案等问题,对某些热点难点问题监督力度不够,需进一步将检察工作放在全旗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相适应,司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执行仍不够严格,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改革的迫切要求,队伍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人员少,知识结构不够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等问题日益突出。

(二)主要改进措施

2020年,我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旗委工作要求,坚决执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新使命。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新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为阿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利用好我院建成的党建活动基地,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活动,提高全院干警司法为民的思想觉悟。

二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有效措施。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工作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持续打造服务高质量发展检察服务端。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好扫黑除恶破网打伞等重点工作,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检察贡献。

三是立足宪法定位,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使命。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依照规定履行有关案件刑事侦查权、公益诉讼诉前调查取证权、生效文书执行监督权、检察建议等工作职能,坚持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并重,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优化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锻造检察队伍“宽肩膀”“真本领”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

五是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结合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司法责任权力清单,做到“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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