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检察要闻   检察资讯   案件聚焦   队伍建设   检察文化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专项报告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时间:2022-05-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我院在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决策部署,本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工作成效和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目标全面推进落实。对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干警学习研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汲取强大前进力量,着力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高度重视上级巡视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设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对巡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到人,切实将整改工作做到实处。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印发了《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与法院、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衔接配合,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11人,批准逮捕10人;提前介入义德日呼寻衅滋事罪一案,并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案犯罪案件4件17人,其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11人。

助力地区脱贫攻坚战役。积极响应委精准扶贫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脱贫攻坚。一是组建扶贫工作小组。组织全院干警分为9个帮扶小组,共针对39个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结对帮扶。二是采取切实举措,精准帮扶。我院注重与村两委加强沟通联系,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申请低保、五保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农村医疗保险、扩大医疗救助。配合村两委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劳动力贫困户加入到种植、养殖等新型农业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入股分红。三是组织干警献爱心慰问贫困户。集资建设爱心超市一处,干警捐款购买米面油进行节日慰问,为贫困户家庭送去干净的衣物、书籍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定位于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108150人,依法批准逮捕811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6387人,提起公诉223291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未检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组建了未检办案专职工作组,对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流程均由此工作组负责,确保做到不公开、不泄露案情,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注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预防,检察长受聘任天山一中法治副校长。独立的未检办案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受理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9件12人,批准逮捕8件10人,起诉8件9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3件5人,批准逮捕1件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

扎实做好控申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申诉情况, 依法公正、文明礼貌地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构建“人工智能+司法为民”新模式,建立检察机关共享共用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向群众开放。受理控告申诉案件5件,答复5件受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33人,发放救助22,救助金额达到6万元;受理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公开答复1件;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4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6件。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紧跟上级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改革。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出台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院第一批获得通过并试运行,调整设置为5个内设机构,对检力资源优化组合,把力量捆起来使用,实现了1+1>2的效果。二批员额入额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逐步推进。

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人,撤案4件;在审查活动中,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2441人,不起诉33人,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22人;在对审判监督过程中,认为阿旗法院一审判决中存有量刑较轻向市院提出抗诉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向教育局和公安局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回复;办结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并被采纳;刑罚执行和监活动发现社区矫正违法案件2件已纠正2件,提出检察建议8次被全部采纳;监管场所纠正违法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10次被全部采纳;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没有发现超期羁押情况

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注重选优配强队伍和加大设备资金的投入,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工作中施行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内整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牵头,各内设机构紧密结合,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梳理、移送办理、反馈等协调机制,对外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部门、法院和公安的协调联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探索建立联系会议和工作联系机制、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09件,下发检察建议38份,回复37件。案件总数中涉及食品药品监督案件571件,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案件7件520余万元,环境资源类案件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维护全旗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认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活动,全力促进全旗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民族团结意识。认真开展“蒙语普法丛书送基层”活动,面向旗内的蒙古族群众赠送图文并茂的蒙古语普法丛书,真正实现普法全覆盖、法治惠民生的目标。截止目前,我院分期分批次发放蒙古文普法丛书257套。

三、坚持落实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履行全院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人,实行专项推进,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阿旗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院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责任部门,以及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鉴别力和自我控制力,达到在思想上、政治、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腐败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加强纪律作风不严不实整治工作,我院坚持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无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不搞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从实向上级报告。切实发挥好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选出的干部经受得起考验,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严肃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高素质队伍建设步伐得以迈进。

注重机关检察文化建设。一是“道德讲堂”作为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活动平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先进事迹激励和鼓舞干警二是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检察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文化育检、精神铸魂”理念,凝炼“崇法、精业、正德、至善”八个字的阿旗检察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检察职业文化,全面推进廊道文化建设四是成立检察官文联兴趣小组建成了干警体能拓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各类活动。五是顺利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全面测评。六是我院干警陈立华荣记最高检“个人一等功”殊荣。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平台、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科技,建设集网呈系统、数据分析、检务督察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1+N智慧平台”,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切入点,与阿旗法院共同建设“出庭一体化平台+互联网远程公诉”系统。大力推进科技应用,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大力开展科技强检、智慧检务建设。实行流程监控,实现对办案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通过信息化执行提升办案效率。及时更新用“两微一端”和检察信息门户网站,推进阳光检察,借助新媒体宣传检察声音。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尽管如此,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有些业务核心数据还存在空白三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出现瑕疵;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问题,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明确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应对新时代司法机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变化,确保阿旗检察院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党委政府一起承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任,为新时代我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继续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聚焦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总体水平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新定位,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扩展公益诉讼线索摸底排查。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是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着力打造信仰、信念、纪律、担当的检察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201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上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决策部署,本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工作成效和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目标全面推进落实。对上级的重要决策部署组织干警学习研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汲取强大前进力量,着力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高度重视上级巡视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意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设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对巡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落实到人,切实将整改工作做到实处。

全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印发了《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与法院、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衔接配合,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用法律,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共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件11人,批准逮捕10人;提前介入义德日呼寻衅滋事罪一案,并从严从快批准逮捕;共审查起诉涉黑涉案犯罪案件4件17人,其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11人。

助力地区脱贫攻坚战役。积极响应委精准扶贫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脱贫攻坚。一是组建扶贫工作小组。组织全院干警分为9个帮扶小组,共针对39个贫困户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结对帮扶。二是采取切实举措,精准帮扶。我院注重与村两委加强沟通联系,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申请低保、五保引导贫困户积极参与农村医疗保险、扩大医疗救助。配合村两委壮大集体经济,引导劳动力贫困户加入到种植、养殖等新型农业合作社,鼓励贫困户入股分红。三是组织干警献爱心慰问贫困户。集资建设爱心超市一处,干警捐款购买米面油进行节日慰问,为贫困户家庭送去干净的衣物、书籍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定位于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共受理各类提请逮捕案件108150人,依法批准逮捕811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86387人,提起公诉223291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未检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组建了未检办案专职工作组,对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刑事案件流程均由此工作组负责,确保做到不公开、不泄露案情,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注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源头预防,检察长受聘任天山一中法治副校长。独立的未检办案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受理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9件12人,批准逮捕8件10人,起诉8件9人;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3件5人,批准逮捕1件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

扎实做好控申信访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稳定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申诉情况, 依法公正、文明礼貌地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积极构建“人工智能+司法为民”新模式,建立检察机关共享共用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平台,向群众开放。受理控告申诉案件5件,答复5件受理刑事司法救助案件33人,发放救助22,救助金额达到6万元;受理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公开答复1件;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4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6件。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我院紧跟上级院的司法体制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改革。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出台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市院第一批获得通过并试运行,调整设置为5个内设机构,对检力资源优化组合,把力量捆起来使用,实现了1+1>2的效果。二批员额入额工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逐步推进。

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人,撤案4件;在审查活动中,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不批准逮捕2441人,不起诉33人,其中,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22人;在对审判监督过程中,认为阿旗法院一审判决中存有量刑较轻向市院提出抗诉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向教育局和公安局共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得到回复;办结民事审判监督案件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并被采纳;刑罚执行和监活动发现社区矫正违法案件2件已纠正2件,提出检察建议8次被全部采纳;监管场所纠正违法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10次被全部采纳;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没有发现超期羁押情况

强化公益诉讼职能。注重选优配强队伍和加大设备资金的投入,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工作中施行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内整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牵头,各内设机构紧密结合,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梳理、移送办理、反馈等协调机制,对外加强与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部门、法院和公安的协调联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探索建立联系会议和工作联系机制、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制度。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09件,下发检察建议38份,回复37件。案件总数中涉及食品药品监督案件571件,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案件7件520余万元,环境资源类案件2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进一步维护全旗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认真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活动,全力促进全旗各族群众提升创建民族团结意识。认真开展“蒙语普法丛书送基层”活动,面向旗内的蒙古族群众赠送图文并茂的蒙古语普法丛书,真正实现普法全覆盖、法治惠民生的目标。截止目前,我院分期分批次发放蒙古文普法丛书257套。

三、坚持落实从严治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履行全院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人,实行专项推进,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阿旗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院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制度、责任部门,以及一些具体情况的处置办法。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鉴别力和自我控制力,达到在思想上、政治、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效果。

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腐败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全面加强纪律作风不严不实整治工作,我院坚持党组决策民主集中制原则,无违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不搞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从实向上级报告。切实发挥好选人用人的把关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选出的干部经受得起考验,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严肃执行各项工作纪律,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高素质队伍建设步伐得以迈进。

注重机关检察文化建设。一是“道德讲堂”作为开展经常性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活动平台,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先进事迹激励和鼓舞干警二是主动适应新时代对检察文化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文化育检、精神铸魂”理念,凝炼“崇法、精业、正德、至善”八个字的阿旗检察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检察职业文化,全面推进廊道文化建设四是成立检察官文联兴趣小组建成了干警体能拓展中心,组织开展了各类活动。五是顺利通过自治区文明单位全面测评。六是我院干警陈立华荣记最高检“个人一等功”殊荣。

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平台、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科技,建设集网呈系统、数据分析、检务督察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1+N智慧平台”,把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加强刑事检察工作的切入点,与阿旗法院共同建设“出庭一体化平台+互联网远程公诉”系统。大力推进科技应用,完成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大力开展科技强检、智慧检务建设。实行流程监控,实现对办案的全程管理、动态监督,通过信息化执行提升办案效率。及时更新用“两微一端”和检察信息门户网站,推进阳光检察,借助新媒体宣传检察声音。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尽管如此,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党建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工作开展得不够平衡,有些业务核心数据还存在空白三是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出现瑕疵;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面对这些问题,我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理论,明确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积极应对新时代司法机制改革后检察职能的重大变化,确保阿旗检察院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党委政府一起承担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任,为新时代我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继续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使命,集中精力保稳定促发展。聚焦委中心工作,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更加积极地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打击涉黑涉恶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总体水平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三是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的法律监督新形势,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法律新定位,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一把手”工程,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领域,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通过内外联动,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扩展公益诉讼线索摸底排查。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四是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着力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监督条例,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着力打造信仰、信念、纪律、担当的检察队伍。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正赢满意。

8年,我院在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全面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指导性案例
案件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