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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旗检察院对一起耕地重复发包合同诈骗案召开相对不起诉听证会
时间:2025-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11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耕地重复发包合同诈骗案,召开拟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与温度。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担任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全程参与。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富某某隐瞒涉案承包地已向他人发包的事实,与本案受害人李某某再次签订耕地承包合同,骗取李某承包款2.45万元。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审查证据后认为富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隐瞒事实,骗取对方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但涉案金额不大,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以上事实、情节,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及法律适用情况,重点阐述了拟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当事人双方充分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说明了案件侦查过程。听证员围绕“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退赔谅解情况”“相对不起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核心问题展开提问评议,经独立讨论后一致认可检察机关拟处理意见,认为该案处理既体现了法律的刚性约束,又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将“诉与不诉”的裁量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此次听证不仅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生动践行,更通过“办案+听证+普法”的模式,为涉农领域合同行为划定法律红线,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产权保护与矛盾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


信源:第一检察部 | 呼斯勒额日敦

一审编辑:杜浩冉

二审:张双琦

三审:李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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