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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从事检察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职责分工,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包括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本部门(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22.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38.47万元,增加28.59%,变动原因:2021追加了部分预算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24.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0.60万元,增长3.43%,变动原因:我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多。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22.1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22.1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522.1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615.92万元,下降28.8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有追加的养老保险数;二是2020年包含有地方拨款归还债务。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2.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31万元,占80.43%;其他收入297.87万元,占19.57%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44万元,占57.38%;项目支出648.73万元,占42.62%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4.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224.3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284.21万元,下降18.84%。主要原因:2020年有追加的养老保险数。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64万元,占60.41%;项目支出484.67万元,占39.5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4.3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0.60万元,增长3.43,变动原因:我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多。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611.75万元,决算支出59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有人员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42.00万元,决算支出48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追加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6.52万元,决算支出4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决算支出17.4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追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4.42万元,决算支出2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有人员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3.95万元,决算支出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021年有人员减少。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5.06万元,决算支出4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9.21万元、津贴补贴301.1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4.16万元,较上年减少329.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清算养老保险,缴纳了2014年至201811月的养老保险;公用经费85.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0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3.00万元、维修维护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5.48万元、福利费6.85万元、其他交通费24.81万元,较上年减少0.74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减少。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0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车均运维费4.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6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放在了公车车辆保险当中,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接待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48.73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484.6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13万元,比2020年减少0.74万元,降低0.86%。主要原因是:福利费有所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2021年我院没购入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没购入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2021年我院没购入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没购入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8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的实施,我院办案数量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且保证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规定时效内结案,尽量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降低办案成本;在达成的效益指标上,我院尽量追缴办案所得,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有力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 业务装备经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83.70万元,执行数为38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受理案件700余件,审结率达到95%,人均办案支出0.57万元,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0%,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经费支出监管力度不足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0.97万元,执行数为100.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2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90%。干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相关经费不足、财务人员业务熟悉程度不够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适当增加经费,同时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海明723207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83.70

 383.7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83.70

 383.7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检察业务费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在办案需要和办案质量基础上逐步减低办案成本,检察业务支出尽量直接支付,减少现金支付,合理安排聘用人员经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政法专用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款项。

 该款全部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我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6.5

 150

572

 6.5

 

受理案件数量

 6

 150

600

 6

 

质量指标

期限内结案率

12.5

 90%

 100%

 12.5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6.5

 95%

 100%

 6.5

 

批捕案件平均案件时间

 6

 7

 7

 6

 

成本指标

支出进度

 6.5

 100%

 100%

 6.5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6

 0.56万元

 0.57万元

 6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二审改判率

 7.5

 10%

 0%

 7.5

 

社会效益指标

刑事案件申诉率

 7.5

 10%

 0%

 7.5

 

生态效益指标

社会环境公益诉讼结案率

 7.5

 90%

 100%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

 7.5

1

 1

 7.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7.5

 90%

 10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刘海明7232079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0.97

 100.9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0.97

100.97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专款资金将用于办公设备更新、新增设备以及自治区院要求信息化建设。根据办案区设置的要求增加办案设备。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办公设备的更新,完善了我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6.5

43

51

 6.5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6

≥90%

100%

 6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2.5

90%

 100%

 12.5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2.5

 90%

 100%

 12.5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2.5

20%.

 90%

 1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7.5

90%

 100%

 7.5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7.5

 90%

 90%

 7.5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对环境的影响

 7.5

 10%

 0%

 7.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7.5

90%

100%

 7.5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对业务装备满意度

7.5

 90%

 10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明真    联系电话:0476-7232027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公开表.xls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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