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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从事检察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

二、机构设置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5个部室。编制人数48人,其中:政法编制39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数45人:政法人员37人;事业人员8人;退伍安置人员9人;政府聘任人员11人.合同制人员7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95.62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366.56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159.11万元,调整预算数为1,554.79万元。根据2018年度、2019年度预算及预算调整对比,可以看出,2019年年初预算比上一年度减少3.05%,主要原因为2019年我单位实行人财物由自治区统管,预算范围较2018年度更为详细,2019年转隶人员转隶等因素,也是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调整预算数2019年较2018年增加13.77%,主要原因是我院的维修改造项目工程当地政府有工程款拨入.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60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554.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56万元;支出总计1,606.3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1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637.04万元,下降62.10%;支出总计减少2,637.04万元,下降62.1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人员经费减少。三是公务用车车补减少。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55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7.92万元,占66.1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26.87万元,占33.9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1.45万元,占57.50%;项目支出672.80万元,占42.5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27.9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27.9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6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96.62万元,下降68.10%;支出减少2,196.62万元,下降68.10%。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度减少;二是人员经费减少。三是公务用车车补减少。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2万元,占58.80%;项目支出422.80万元,占41.2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0.47万元.津贴补贴239.1万、社会保障缴费122.44万,较上年减少137.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转隶人员各项支出转隶到纪检监委部门;随之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较2018年度减少。公用经费72.52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20.87万、电费6万、维修维护费5万、工会经费5.92万、福利费7.4万、其他交通费27.33万,较上年减少299.0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办公设备购置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里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主要是由于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万元,用于执法执勤用车,车均运维3.46万元,较上年增加1.9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数量增加,公车费用支出相应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我单位对重点项目决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办案经费预算绩效目标:产出指标上,我院力争办案数量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且保证办案质量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规定时效内结案,尽量缩短办案周期的同时降低办案成本;在达成的效益指标上,我院尽量追缴办案所得,减少国家的经济损失,有力打击犯罪,震慑犯罪分子,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9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92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资金支出排在自治区前列,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300余件,审结率达到95%,人均办案支出0.56万元,全年审结案件标的额291万元,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80%,支出完成率达到100%,民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90%,审判案件达到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采购办公设备共计43台,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9%,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0%。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20%。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90%。除涉及抚养权等个人隐私问题未公开,其他均在网上公开,裁判文书上网>90%.干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291

中期资金总额:

170

其中:财政拨款

291

其中:财政拨款

17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检察业务费专款专用,合理安排使用资金,在办案需要和办案质量基础上逐步减低办案成本,检察业务支出尽量直接支付,减少现金支付,合理安排聘用人员经费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政法专用资金管理规定使用款项。转账核算。

该项专款全部用于我院办案业务相关支出,保障了审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了我院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308

已完成

受理案件数量

286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案件办结率

≥95%

已完成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100%

已完成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0.56万元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办案挽回经济损失

55万元

已完成

支出完成率

≥70%

已完成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80%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9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可持续性指标

审判案件持续发挥作用

案件审理数量不减、质量不减。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群众满意度

尽可能地保障干警办案经费,争取群众满意度达≥97%

已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本级部门及代码

政法处

实施单位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92

中期资金总额:

82.8

其中:财政拨款

127

其中:财政拨款

12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本年效果

该项专款资金将用于办公设备更新、新增设备以及自治区院要求信息化建设。根据办案区设置的要求增加办案设备。规范化采购更新和使用各类装备。

办公设备的更新,完善了我院的相关设施建设。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年度采购设备共计43

已完成

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比率

超过15万元的装备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预计比率≥90%

已完成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合格率预计≥90%

已完成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预计按期交货率≥90%

已完成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通过政府采购和自行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装备,成本节约率≥20%.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

装备更新促进执法工作,执行到位率≥70%

已完成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45%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率

办案撤诉率≥90%

已完成

环境效益指标

办案装备环境指标

提高司法公信力

 

可持续性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采用先进耐用设备持续提供服务

已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98%

已完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52万元,比2018年减少299.02万元,降低80.50%。主要原因是:2019年办公设备购置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里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用于: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办案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19年我院没购入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0.00台(套),主要原因是主要19年我院未购入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未包含行政单位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凌燕    联系电话:0476-723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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