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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0-0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承办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2、对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3、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

4、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

5、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部门预算,是一级预算单位.

(一)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现共设5个部,分别是检务保障综合工作部、刑事犯罪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务监督管理部。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9,事业编制9.实有人数74人, 政法专项编制内36人,事业人员8人,聘用制书记员11,单位自聘人员7人;退伍安置人员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9人。

(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172.4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13 万元,增加1.05%,增加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的略增。

支出预算1172.4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2.13 万元,增加1.05%,增加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的略增。。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172.4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172.42  万元,占比100 %;其中上年结转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117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40.82万元,占比 63.18 %;项目支出431.6 万元,占比 36.8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行政运行、办案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172.4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71.82 万元,上年结转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  1026.8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08 万元。增加原因是: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办案经费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 42.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 48.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4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54.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社会保险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5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5 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预算数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 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的执行数相同,主要用于公车运维费。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5.87  万元,比上年增加11.88 万元,增加0.14 %,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是办公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占检察装备应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100%。政府采购预计在第二季度完成60%,第三季度完成30%,第四季度再完成10%,完成全年的采购任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9辆, 其中:执法执勤车辆9量,机要应急车辆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申报考核并公开。

2020年我单位将把科技强检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资金,对原有的远程提审系统、机房 、网络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9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86.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43.1%。公开的项目具体包括: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法检院聘用书记员保障经费和上年结转办案装备经费。

2020年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数量指标不小于150件;质量指标结案率大于90%,案件优良率大于90%;办案成本指标以及支出进度小于100%,办案时限指标7天内办结(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0天内办结(审查起诉案件);刑事案件改判率小于5%,刑事案件申诉率小于10%,办案对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率10%,生态效益指标即人民群众对案件的满意度大于90%。

2020年检察装备经费绩效目标:装备合格率大于95%;装备采购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率100%;装备按期交工、峻工率大于40%;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大于90%;装备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率小于10%,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大于95%,人民群众满意率达到95%,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覆盖率大于95%。

2020年法检聘任制书记员经费绩效目标为:聘用制书记员人均经费大于78000元每年,法定时效结案率不小于95%,办案数量不小于300件,受理案件当事人的满意度大于98%。预计每年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每年。涉环境案件结案率不小于95%。

2020年结转上年办案装备经费绩效目标为:装备采购成本大于90%,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大于98%,干净满意度大于98%,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大于90%,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时间大于1年,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大于90%,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小于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贾凌燕      联系电话:18547626799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8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要求统一打包成压缩包附后).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第一次报送.xls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第一次报送.xls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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