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实施法律监督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
(二)部门主要职责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是从事检察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承办受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立案侦查、对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埔、起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
(一)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内设15个科室。编制人数63人,其中:政法编制52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90人:政法人员48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伍安置人员9人;政府聘任人员21人;临时人员2人。
(二)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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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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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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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XXX厅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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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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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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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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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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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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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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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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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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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102.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安排1102.34万元,。基本支出安排 737.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84.67 万元,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6.73万元,用以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交缴;日常公用支出 105.8万元,项目支出 365.14 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10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预算收入总额为110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2.34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项目收入),上年结转 0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1102.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安排1102.3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1102.3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3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88%。项目支出365.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12%,包括业务装备支出91.63万元;办案业务费支出273.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84.6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0万元。各项津补贴支出264.81万元、奖金支出24.65万元、绩效工资13.31万元、医疗保险26.98万元、绩效工资13.31万元、医疗保险26.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3万元,占支出预算4.24%,其中住房公积金35.27万元、取暖补贴1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9.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4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02.3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 1040.0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办案办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和抚恤金由当地财政承担。
3、住房保障支出 35.2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涨幅,住房保障支出增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长 0%。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 1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我院制定了绩效目标发放标准,根据考勤一个季度发放一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17-02-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