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人超市、自助结算等新型零售行业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盗窃案件也时有发生,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近期发现在辖区内的一起利用自助结账漏洞多次盗窃的轻微刑事案件中,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以高水准办案质效,推动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
经查明:2026年6月9日至7月25日期间,犯罪嫌疑人乌某某、阿某某利用辖区内的24小时自助超市无人值守、自助核验宽松、监控监管薄弱的管理漏洞,抓住自助结账系统识别盲区,采取部分商品不扫码、刻意漏扫、选择性支付的隐蔽作案方式,先后十余次秘密窃取超市香烟、啤酒等日用商品,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本案不同于传统的盗窃案件,该类新型犯罪作案手段极具隐蔽性,行为人利用新业态运营管理漏洞,假借正常购物名义实施非法占有行为,作案频次高、单次涉案金额小、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是当前无人零售领域典型的新型违法犯罪模式。
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结合其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矛盾已化解,遂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无人自助超市自助结算审核不严、人防技防缺位、监管存在盲区等共性治理漏洞,阿鲁科尔沁旗人民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同步梳理新业态违法风险隐患,通过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提醒商户提升防盗措施,让个案的办理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效益,提升整体治理水平。??